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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土资源LAND RESOURCES

用地告知书

时间:2020-06-22 15:43:42来源: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用 地 告 知 书

大曹庄管理区婴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:

为了宁晋县2020年22批次1号地建设用地项目,依照法律规定,拟转用你公司位于经一路西侧、纬七街南侧(东至:406公路、西至:耕地、南至:田间土路、北至:道路)的国有农用地,地块面积约1.6667公顷。依照城镇规划,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。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。

参照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》(冀政[2015]28号)规定,拟转用土地位于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第Ⅱ区片,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72.15万元。

安置途径为: 货币安置

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、补偿标准、安置途径有异议,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。

特此告知。

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2020年6月22日